天津重磅发布!事关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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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   布: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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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重磅发布!事关房地产 简介

据央视新闻10月16日消息,记者从天津市住建委获悉,日前,天津出台《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

在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方面,《通知》提出,一是取消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买、转让等方面的限制性措施。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上限实施指导。二是取消本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在落实国家金融支持政策方面,《通知》提出,一是调整差别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对于在本市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二是优化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做好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工作。基于借款人资信状况、风险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新发放二套房贷款利率,减轻居民家庭购房负担。

三是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加大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督促商业银行尽快落实已授信贷款资金,提高新增融资贷款发放比例,积极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据天津发布,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方面,《通知》提出,改革完善房地产开发管理制度,结合各区商品住房去化周期等情况,科学控制增量,合理把握商品住房供应节奏,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此外,进一步优化完善住房设计规范和标准,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探索建设更多“好房子”,不断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同时,各区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因区施策,用好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根据本区实际采取发放购房补贴、开展商品房促销、举办展览展示活动等措施,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

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刘国梅 摄

莆田拟发布楼市新政

10月14日,“莆田房协”公众号发布了关于再次征求《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第二意见稿)》意见的函。


其中提出,取消各类调控限制措施。

一是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住宅全部按普通住宅计征个人所得税,自2024年10月1日起,个人住宅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税率统一调整为1%。执行国家有关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

二是2024年4月30日莆房联办〔2024〕2号文件取消“限地价控房价”政策施行之日起,新出让经营性房地产用地项目取消“实名登记公证摇号”开盘销售方式和优先选房配套制度。

三是取消合同网签备案注销限制。未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商品房,其已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取消网签备案注销限制。因当事人违约导致撤销购房合同的,按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是取消楼栋建筑形象进度超过50%未办预售许可证下调销售均价限制,鼓励楼盘现房销售。

同时,调整购房商业信贷政策。优化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按拟购住房所在的县或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本辖区住房查询证明为依据,已出租的住房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可不计入住房套数认定。二孩以上家庭购买第二、三套住房按照首套房贷政策执行。首套房和二套房执行全国统一的最低首付比例。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再开展一次批量调整。??

另外,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双缴存职工家庭由70万元调整为80万元。生育、抚养二孩及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万元。

此外,加快存量商品房库存去化。实施购买商品住房返现补贴。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超过24个月的县区(管委会),对在10月1日-12月31日期间购买商品住房的,对其已缴纳的契税予以返现补贴,每套补贴最高金额不超过2万元。鼓励已有住房居民“以旧换新”,各县区政府对居民“以旧换新”购买住房可予以契税返现补贴。鼓励各房企开展各项促销活动,加快商品房销售。探索“共有产权”销售模式,房企可与购房人约定双方各持部分产权份额(其中企业持有产权份额不超过30%),一定时间后购房人购回企业持有的产权份额以实现对房屋拥有100%产权等方式,减轻购房人初始购房负担。鼓励各县区通过选择库存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支持地方国企收购房企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鼓励各县区通过推行房票作为征迁安置方式。建立房源超市展示可售房源。

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各地正在加快落实取消普宅标准的相关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政提出,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住宅全部按普通住宅计征个税,自10月1日起,个人住宅转让的个税征收税率统一调整为1%。执行国家有关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

据券商中国,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认为,此次政策在提及取消普通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时,首次明确挂钩个税政策进行调整,明确住宅全部按普通住宅计征个税。这也意味着过去非普通住宅的个税标准从2%下调至1%,对于100万元的房子,过去个税需要缴纳2万元,而现在只需要缴纳1万元,出售成本明显降低。

10月12日,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积极研究出台有利于房地产平稳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之一是及时优化完善相关税收政策。财政部正在抓紧研究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下一步还将进一步研究加大支持力度,调整优化相关税收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严跃进认为,当前除了个税政策外,包括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政策也有望在今年四季度下调。这也是财政税收政策宽松的重要体现。个税和增值税税率下调,二手房出售的成本降低,对于房东加快出售房屋、二手房加快交易等都具有积极作用,同时也更好促进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释放。

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指出,当前各地正在加快落实取消普宅标准的相关政策,普宅和非普宅在税费上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取消普宅标准有助于降低居民购买非普宅的增值税,取消普宅标准后,购房增值税的税率、免征年限等细节政策仍需要明确,在此过程中,也需要各个相关部门协同跟进。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央视新闻、券商中国、天津发布、莆田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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