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野猪闯入民宅撕咬老人 狩猎队或担责简介
11月24日,陕西岚皋县发生了一起野猪袭击老人的事件。当天上午9点57分,一头野猪冲进一户居民的院子。一名老人从房屋内走出时,野猪突然撞向并撕咬老人,导致老人从台阶摔到地上,地面有大量血迹。岚皋县人民医院急诊科表示,老人70多岁,身体多处被撞伤,失血过多,当场死亡。
知情人吴先生透露,遇难老人是他同学的母亲,独居在家。事发时,附近有一支捕猎队带着猎犬正在驱赶野猪,慌乱中,一头野猪闯进了老人家中,几只猎犬也跟进院内。野猪顶翻了老人,导致她当场遇难。老人的子女在城里工作,通过远程监控发现母亲遇袭后立即报警求助。
据当地公安机关消息,野猪跑进家中是因为附近村的民间狩猎队派出猎犬追捕野猪,途中一度失去了与猎犬的联系。岚皋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当地已成立了工作专班小组,正在进行调查取证。关于野猪是否为狩猎队驱赶至村民家中以及后续赔偿问题,该工作人员称以官方通报为准。
安康市林业局曾答复人大代表关于加强野猪危害防控处理的建议,指出2021年以来全市共猎捕野猪1713头,并为群众统一购买了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数据显示,我国野猪数量已达200万头,广泛分布于28个省份,其中26个省份存在野猪致害情况。
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经昕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如果政府及相关部门未尽到管理职责,导致野猪进入人类居住区域造成人员伤亡,应承担一定责任。此外,若狩猎队在追捕过程中疏忽大意,导致老人被野猪撕咬,狩猎队也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受害方家属可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偿。但如果老人个人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也可能对悲剧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
评论列表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