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地出台生育政策 多项优待措施助力家庭简介
江西一地出台生育政策
近日,赣州市上犹县发布了《上犹县关于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及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措施的实施方案(试行)》。该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家庭生育二孩和三孩,具体措施包括:
产假优待方面,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岗干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在现有假期188天的基础上增加至218天,并享受所在单位在岗期间的工资、绩效和福利待遇。民营企业可参照执行。
生育奖励方面,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7000元和13000元。孕妇在公立医院孕期健康检查时免除普通门诊挂号诊疗费,建立孕前、孕期、产时和产后保健“一站式服务”。怀孕二孩、三孩的孕妇住院分娩时,如入住特需病房,床位费减半收取。第三孩在6周岁以前,每年免费进行一次血常规、视网膜视力检查、斜视度检查等健康体检。
入托补贴方面,第二孩和第三孩在0-3周岁入托公办或符合条件的民办托育机构全日托的,每人每月分别由政府补贴300元和500元。教育优待方面,第三孩在本县就读公办幼儿园免收保教费;在义务教育学校免收课后服务费。二孩、三孩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享受“长幼随学”入学政策。
医保代缴方面,2024年1月1日零时以后出生的新生儿按规定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连续三个参保自然年度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资助。购房补贴方面,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生育后三年内在县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分别奖补10000元和20000元。景区和公交优惠方面,生育三孩的父母及其子女可办理3年有效期的县内国有景区免费通行卡和城区公交免费卡。
妇女就业保障方面,用人单位不得以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也不得差别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且不得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招聘信息。
申报上述政策需满足以下条件: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户籍在本县,并已在本县缴纳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或社保三年以上;二孩奖补要求两个小孩户籍均在本县;三孩奖补要求前两孩中至少有一个小孩和第三孩户籍在本县。此外,三孩应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规定。
申报程序为:生育二孩、三孩后应在12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申请。申报时需携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出生证明、缴纳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或缴交社保证明等资料,并填写《上犹县支持生育保障政策申请表》。乡级初审合格后将公示5个工作日,县级审批通过后也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申报对象持相关材料到相关部门按程序兑现奖扶政策。若申报对象或符合申领条件的子女户籍迁出上犹县,次月开始不再享受相关奖励政策。江西一地出台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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